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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政策理论中易犯的错误——关于关税的多面改革及对高技术产业的补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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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出处: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发布时间:2005-11-11 |
这样的论证同样适用于POMP2。从技术角度来看, 如果按世界价格成比例地提高所有关税,福利也会增加,这是没有错的。但是,这种关税变化按前面提到的模式,其中δ>0,ε=0实际上是将关税统一降低δ%。
最后,POMP3是怎样一种情况呢? 既然从已知的论证中我们可以清楚所有n+1种商品的作用,因此没有必要再对多面规则进行第二次证明。如式(8)所示,假设商品1的关税率比其它任何商品的关税率都低,同时商品1又可以作为这些货物的净替代品,那么如果提高商品1的关税率,福利毫无疑问会增加。但是,由于没有一种可计算的商品,“提高最低关税”又指的是什么呢?这个最低关税或者是个负值,或者不是。如果它是个负值,那么它实际上就是进口“补贴”,而“提高”它实质上是在消除扭曲,因为补贴率正在变得越来越接近于0。另外一方面,如果最低关税不足负值,那么我们就可以在不产生任何真正的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按我们已提到的方式重新给所有国内价格定价,直到某种关税率降到0。现在,提高这种税率,等于对所有货物的关税进行等比例的降低是同质性的。在这种情况下,POMP3(正如POMP1和2一样), 也只是对统一减税规则的另一种解释。
总而言之,我必须强调的是,最早提出这些命题的文章都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而我所评论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然而我认为,这一类型的命题,在试图为扭曲的小型开放经济提高关税提供案例的同时,带来的却都是潜在的危害。比如,世界银行似乎已经在它的撒哈拉南的非洲的一套体制援助计划中实施的这种建议。当然提高某些关税的做法也许有别的说得过去的理由:希望避免关税收入的损失就是一种可能。然而,至少在我在此分析的模型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说他们无法给出提高关税的理由。在现实生活中,因为总有许多商品(例如出口品)在贸易扭曲情况下是零税率甚至是负税率,因此在提高一种低税率(但要为正税率)时,多面关税改革所运用的条件就不一定能站得住脚。
三、贸易政策的单边改革与多边改革: 我回顾的第二个题目是关于多边的关税变化的。这里我并不想说些文献中存在着可能产生误导的结论,而是想说明人们没有正确评价在这些明显不同的结论之内的一些相似性。因此,我用“ARTs”来表示“可能是冗长累赘的理论”。请考虑以下几点:
ART1:在一个小国开放经济中按比例地降低关税会提高福利水平。
ART2:在可替代性情况下,一个小国开放经济中关税的多面改革会提高福利水平。
ART3:在所有国家都实行成比例的关税削减是一种帕累托改进。
ART4:在可替代情况下,各国都进行关税的多面改革是帕累托改进。
ART5:如果一个国家集团将它的净外部的贸易额固定,那么就存在一种帕累托改进式的关税形成。
ART1和2 重复了我们在第二节中讨论过的小型开放经济中的两种结论。我已经指出(这也是众所周知的),二者都是可增进福利的关税变化的一般表达式(5)的特殊形式。对比之下,ART3和4则与一个十分不同的重要问题有关,这一问题首先由瓦尼克(1964)探讨过:在什么情况下世界各国协调一致的关税改革会使各国福利都得到提高?最后,ART5讨论的是另一个问题,即如何描述那些能保证某个关税同盟的各成员国的福利水平得以增加的关税变化。在整个关税同盟的理论中。奥耶马—肯普—黄理论是为数不多的简单明了的结果之一。
如同上一节,我首先从概述一个分析的框架着手。幸运的是,其中大量必需的工作已经完成。我们来探讨一下一个由许多国家组成的世界,这些国家分别用j=1,…,m表示,每个国家都和第二节的小国开放经济下的讨论是一样的,因此每个国家(用上标j 表示)的净进口额都等于其贸易支出函数的导数:
E[j][,p]=(p[j],u[j])=m[j],j=1,…,m; (13)
国内价格等于世界价格加上关税:
p[j]=p[*]+t[j],j=1,…,m; (14)
净国内花用等于关税收入:
E[j](p[j],u[j])=t[j]'m[j],j=1,…,m. (15)
这就为3m个国别内生变量提供了3m个方程,这些变量分别为{u[j]},{p[j]},{m[j]}。再加上世界市场的必须扫清的要求:
Σm[k]=0 (16)
k
这样就可以得到世界均衡的说明。最后一个方程决定剩下的未知数p[*]的值。
要想全面完整地求解这个模型是很复杂的。幸好我们不必这样做,因为我们所需要的只是找到能够带来帕累托改进的关税变化。首先,像在小国开放型经济案例那样对式(13)到(15)进行约分,然后求出所有国家的总数:
Σ(1-t[j]'x[j][,I])du[j]=-Σt[j]'S[j]dp[j]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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