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由于行政性垄断的普遍存在,使我国经济实际上被分割为两个相对隔绝的不同部分,经济运行中同时存在着市场机制与行政机制的两种不同的资源配置方式,尤其是在基础产业和公用事业等领域中,行政性资源配置方式制约着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发挥其基础性作用,并由此抬高了整个经济运行的成本。因此,只有进一步打破行政垄断,才能把政府职能的转变再向前推进一步。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政府部门应当给予民间投资以更大的支持,对原来公用事业中能够市场化经营的部分进行分解或剥离。这样做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政府逐渐找到了自己在管理经济时应该扮演的最有效率和最恰当的角色。但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首先要靠观念突破,主要是在法治理念与政府治理理念上有所突破。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体制创新必须要反映到法制理念的创新与制度安排上来。政府职能缺位、错位与越位并存,是目前政府治理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应以制度取胜,建立适合新的经济条件下的新的体制。制度经济学认为,人才总是寻找最适合自己、最能发挥自己的地方,资本总是流向最适宜自己增值的地方。人才和资本的流动实际上就是使用人才、资本的环境、体制之间的竞争 。这就是要求我们的政府改变旧有计划经济指导职能,建立适应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新体制,为人才和资本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作用提供制度保证。雨润公司原本是安徽省安庆的一家民营企业,后来由于地方投资环境欠佳,先迁到合肥,但仍受有关部门种种条条框框的刁难,经营陷入危机。面对这种情况,雨润公司便迁到南京,从名不见经传的小厂成为全国著名的肉类民营集团公司。雨润集团的成长经历揭示了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性。如果体制不合适,人才和资本就会“用脚投票”,用“退出”来表示对体制的不满。
另外,笔者认为增强政府经济职能,更主要的是强化宏观调控职能,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这就要求我们的政府退出生产经营,消除垄断,推动市场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保持经济平衡和社会稳定,防范并抵御经济风险。将不应有政府行使的职能逐步转给企业,市场和社会中介组织。不在干预市场的微观经营决策,而集中力量把握和管好社会发展的大计划,引导市场微观决策符合国家的宏观调整。政府还应合理确定投资规模,保证社会投资活动总体上符合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长远发展目标和中长期计划目标。指导全社会投资方向,结构,布局和先进技术构成。另外政府还应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搞好社会公益事业及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生态和环保等工程,财政、税收、金融的相互制约能有效运用经济杠杆,建立综合调控经济运行的新机制。再者,我们的政府要重理政府与市场、企业及社会的关系,朝着更有利于发挥市场功效的方向发展,加快企业民营化进程,培育多元化的社会活动主体,让政府集中精力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政府要做好“掌舵人”而非“划桨人”。
综上,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改善政府经济职能并强化政府的经济职能,使政府成为市场经济的“掌舵人”。
三、社会职能的转化
社会职能是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强化社会职能,促进社会稳定,才能保证政府经济职能的良好运行,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改革开放后,我国在经济生活中逐步引入市场机制,实行市场经济。政治,经济同构的社会结构已有一定改变。政府职能转变的核心问题是权利资源的重新配置,一方面是政府与社会分权,一方面是政府内部分权,在国家与社会分化的宏观背景下,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应注意两点:(一)在政府职能转变中,将其职能定位于服务行政。逐步推进国家权利向社会权利的转移和回归。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职能应定位于服务者角色,把为社会,公众服务作为政府存在,运行和发展的基本宗旨。实现从政府本位向社会本位转化。这要求我们的政府要放权于企业,社会单位把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角色与国有资产管理角色分开,使政府更好的履行作为一个公共管理者的职责,更好的实现国有资产的监管,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二)坚持国家与社会分立原则,增强政府在市场经济中和社会发展中的行政能力。
总而言之,“小政府、大社会”是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的理想结构模式。我们要精简政府机构,提高行政效率,强化政府宏观调控职能,增强政府的社会服务意识,更好地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在这方面,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街道办事处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该街道通过积极创新社区管理模式,因地制宜,着力构建社区信息化平台,形成处理社区行政事务和群众遇到突发性事件,对外“一口受理”,对内“工作协同”。即“一旦遇到突发情况,拨打52389022,就行了”。(《解放日报》,2004年9月30日)“要建立服务型政府,意味着政府和社会由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转化为服务的供给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孙学玉《我国政府改革战略模式述略》,见《公共行政》2004年第十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