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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出处: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发布时间:2005-11-11 |
4.1.4法律风险(legal risk) 因为衍生工具所订立的合同可能不合法或是不规范,则给信用衍生工具的使用者带来了法律风险。
4.2信用衍生工具的监管问题 过去的几年中,北美和欧洲的银行监管机构对迅速发展的信用衍生工具的交易做了许多工作,发表了一些指导性的文件[3]:美国联邦贮备金监察小组(Federal Reserve Board),美国抵押保险协会(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英国国家银行(Bank of England),美国证券与期货协会(Securities and Futures Authority),美国仲裁委员会(Commission Bancaire)等权威机构均发表了对于信用衍生工具的指导性的文件,但是信用衍生工具的监管仍然有一定的不明确之处。主要是对信用衍生工具的分类和资本保证金比例存在重大问题。 4.2.1信用衍生工具的归类监管 对于信用衍生工具的监管问题来说,首先应当把信用衍生工具作一个恰当的分类。信用衍生工具归于证券、商品、互换或保险产品的类别中,则其监管的主体就不同,且对于其法律要求也不相同。若归于信用互换作为互换类,则应当由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监管。若信用互换作为证券类,则应当由证券交易委员会监管。在一定的情形下,因为两个委员会要求不同,则可能作出不同的认定。 4.2.2信用衍生工具的资本保证金要求 信用衍生工具的资本保证金要求是个重要的监管问题。银行一般会认为增加资本保证金可以降低信用风险。若是银行利用信用衍生工具对一家大客户的长期贷款的信用风险进行套期保值,则信用衍生工具减少了银行的信用风险,但也会带来另一些风险。因为信用衍生工具的使用不仅不会减少公司向银行提出的贷款的额度的要求,而且也要为防止信用衍生工具使用中的交易对方风险而增加额外的资本。随着信用衍生工具的发展,监管者应当创造利用信用衍生工具减少银行资本保证金需求的环境。因为若是可以利用信用风险衍生工具减少银行的资本保证金需求,则银行可以做更多的贷款业务。
5 中国银行业应用信用衍生工具思想管理信用风险的初步设想 美国联邦储蓄委员会主席格林斯潘就金融衍生工具曾经发表评论说:“近几年发展起来的一批衍生产品提高了金融效率,这些衍生合约的经济功能是使以前被绑在一起的风险分解成不同的部分,而把一部分风险转移给那些最愿意承担和管理这些风险的人……”。信用衍生工具之所以有活力,其根本原因在于它满足了一种重要的商业需求,为银行、企业和投资者提供了以较低成本管理信用风险的有效工具。 尽管中国目前尚未开办金融衍生产品的市场,但是利用信用衍生工具的思想和操作方式在管理中国信用风险过程中同样有积极意义。97年底,中国专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已占贷款总量的20%左右[4]。尽管造成巨额不良贷款有经营机制和非金融原因,但也说明中国金融领域存在相当大的信用风险。往往在金融活动中的借款尽管有抵押的要求,但违约仍然发生,对抵押品在违约后处理同样显得被动和烦琐。在中国当前信用风险相当大的情况下,采用信用衍生工具的思想管理中国信用风险,把对贷款偿还违约和其他信用问题的被动承受变成主动控制,不失为一个较好的解决思路。 首先,可以在银行的贷款活动中根据信用互换的思想,与第三方(其他银行,保险公司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签定互换条约,把对贷款活动中信用风险转化到愿意承担风险的第三方去,从而降低信用风险。或者是代替其他银行或金融机构承担信用风险,换取对方为自己承担信用风险。当然,银行降低信用风险是要付出成本的,既是要在放弃一定的即得利益或付出一定的成本情况下,才会有第三方愿意与贷款银行签定这样的互换合约。其次,在银行的贷款合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的债券中,应当充分考虑信用风险,依据信用衍生工具的思想,附加一定的以信用事件为触发的条款,对出现的不同程度的信用问题给予不同的对应待遇。 当然,为了维护金融业的合法、稳健的运行,对于各种衍生工具和衍生工具思想的使用,中国的监管机构责无旁贷,需要对这些新的业务领域进行立法上、监管上的指导和确认,从而更好的发挥其金融效用,提高金融效率。
6结论 对于债券的发行者、债券的投资者及银行来说,信用风险的管理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传统的信用风险的管理方法,如贷款(投资)的分散化、贷款出售和资产证券化,不能满足对信用风险管理的需要。正在发展中的信用衍生工具以其高效率、低费用和灵活性的特征为信用风险的管理提供了更为有力的工具。尽管信用衍生工具发展迅速,但其中存在的风险和监管问题仍然不可轻视,以便利用信用衍生工具更好的管理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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