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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引入与利益主导 ──余村村委会换届选举的观察与思考(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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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出处: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发布时间:2005-11-11 |
不同村民小组村民不同的利益预期,和村民小组选民数量的不同,往往会为村委会候选人的竞选策略所考虑。这种考虑所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一是竞选者为拉更多选票,倾向于对大的村民小组作过多的承诺,如余村鲍的竞选中对一组办实事的考虑。而小的村民小组可能成为受到不公正对待的弱者,并造成组与组之间的分化乃至敌对;二是竞选者为讨好各村民小组的选民,倾向于多为各村民小组办特定的实事,这有可能增加村级债务;三是如此竞选可能强化而不是削弱村民的分片意识,小组的观点增强而村的地位下降,从某种意义上讲,当前村民选举倾向以小组分片的问题较宗族的影响更大,问题更多。余村的情况即是如此。
3、选民的年龄分层
在余村的调查中,笔者还发现了一个十分重要的现象,即选民因年龄不同而具有十分不同的选举倾向。一般来讲,四十岁以上的村民对选举十分慎重,他们的考虑大多兼顾国家、集体、个人,而三十五岁以下特别是三十岁以下的年轻人,他们对选举所持立场很成问题,即决定他们选举倾向的往往仅是个人利益关系,国家与集体的概念在他们头脑中少有地位,“皇粮国税”意识和服从上级意识都十分淡漠。有趣的是,笔者在某市调查的二十余名村支部书记中也发现,四十岁以上的支部书记大都兼顾考虑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利益平衡,做事比较谨慎,对完成乡镇布置的行政任务比较积极。但三十五岁以下的村支部书记,则大都敢闯敢做,敢碰敢顶。总起来看,不排除年龄本身在人的成熟即对人的社会化所起的作用,但起主导作用的是四十岁以上的农民和村支书都经历了“大集体”时代的训练,“大集体”时代的观念和行为对他们的潜移默化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使得他们可以较为理智地平衡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综合考虑现在与未来。生长在(特别是出生在)改革开放时代的年轻人则大都未受过集体生活的训练,他们思想活跃,行为毫无约束,个人主义相当明显,他们的选举倾向往往与上级的希望差距甚远。
余村此次选举的好处是四十岁以上选民主导了选举结果,但是,将来未受过大集体生产与生活训练的选民逐步成为主导选举的力量之后,会是什么样的后果,就难以得知了。这里应引起重视的是,选民所经历的不同时代所造成的不同选举倾向,可能会对选举构成相当不同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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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徐 勇:《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2)徐 勇:《利益与体制:民主选举背后的变数分析》,《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92年第2期。
(3)吴 毅:《制度引入与精英主导:民主选举规则在村落场域的演绎》,《华中师范大学学报》
1999年第2期。
(4)仝志辉:《程序的凸现及其背后:民主选举与乡村社会的遭遇》,未刊稿。
(5)梁开金、贺雪峰:《村级组织制度安排与创新》,红旗出版社19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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