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持合理的消费者价格。但在执行过程中,这些目标是很难协调好的。主要的问题有:
1. 农产品严重过剩。欧盟的粮食、牛奶、油料等的总自给率达120%。农民收入增长较慢,许多国家的农业收入连续下降,其中1991年下降2.5%;
2. 农业开支过大。预算用于农业的开支持续增加,主要用于剩余农产品的处理,特别是出口补贴。1992年,在其他开支增加的情况下,用于农业的经费仍占预算支出的58%。1990年代前半期,欧盟用于农业方面的费用,每年都约为350亿埃居 ;
3. 各国农民从共同农业政策中受益不均。据报道,农业开支的80%落到了20%的农民 (特别是大农场) 手里,而消费者和纳税人并未从中获益。在欧盟12国期间,只有意大利、希腊、荷兰和西班牙的农业收入增长,其他8国的农业收入均在下降,有的收入下降超过10%。
1992年起,欧共体部长理事会决定对共同农业政策进行30年以来最激进的改革,并于近几年里逐步实施。农业政策改革的主要内容有:提高欧共体农产品在内部市场和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改善农业生产结构、通过直接补贴保障农民的收入水平、减少环境破坏等,标志着欧共体政策重心的转变。控制生产方面的措施集中地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 下调支持价格以增强国际竞争力。要求大幅度降低农产品的支持价格,使之接近世界市场价格,并按每公顷休耕的数量给予补偿。其中,谷物的目标价格从1992/93销售年度的每吨206.16埃居逐步下降到1995/96年度的110埃居;干预价格和门槛价格分别下调35%和22%。
2. 用新的补贴办法改变原先支持农业的机制。开始实行谷物、油籽和豆类作物的休耕计划。这些作物的休耕面积须达到所谓“基础面积”的15% 。因价格下降和休耕而造成农民收入的损失,给予直接补偿。以谷物为例,在1993至1995三个日历年度里,每吨谷物分别补偿25埃居、35埃居和45埃居,目的是减少农业的过剩和支出。据估计,由于改革,欧盟1997年的农业支出下降了约30亿埃居,开支的大部分用于补偿农业收入的减少。
(三) 日本农业政策的转折
1993年12月,日本政府宣布接受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 次年,日本农政史上发生了重大的转折,对农业面临的形势作了大幅度调整。特别是在1994年末通过了《新粮食法》,标志着持续半个世纪的旧的粮食管理办法的寿终正寝。
日本政府在粮食政策方面的重大调整突出地表现在以下两点:
1. 改革对粮食的的宏观调控。在日本,大米的流通与管理历来是极其敏感的问题。《新粮食法》的通过意味着稻农“政策性地位”的改变,推动了农产品价格政策的改革。农产品价格政策在日本农业政策中的地位早已开始下降,在1980年到1995年之间,稳定农产品价格的预算占农业预算的比重已由26.2%下降为9.5%。《新粮食法》标志着由政府原来的直接管制向间接管制过渡,从“政府米”为主向民间流通的“自主米”为主转变;在基本计划中载明进口量 (1995年进口了消费量的4%, 即37.9万吨)。日本政府直接掌握的大米仍占22%左右;由政府负责收购、储备、进口 (最低准入量)。政府接受了1993年大米歉收和“紧急进口”的教训,更加重视粮食安全储备,《新粮食法》要求以政府储备为主,民间为辅,储备量定为150万吨 (约为消费量的16%, 允许有50万吨的上下浮动)。
2. 调整农业外贸政策,确保进口。日本政府从1995年起实施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实行大米“关税化的特例措施”,部分地开放大米市场,代之以“最低进口准入量”,进口量占国内消费量的比例从1995年的4%增加到2000年的8% (75.8万吨)。1998年底,又作出“最后决定”:从1999年4月1日起,大米进口从限制进口量改为征收关税。除大米之外,限制进口的农产品全部关税化,根据《农业协议》的统一要求下调关税。在6年内,日本的一般关税要平均下调36%,单项品目关税至少下调15%。业内人士指出,向来被政府当作“政治米”的进口关税化表明日本“大米至上主义”的破灭。今后,日本的目标是加强本国农业的竞争力,同时确保进口,以实现食品的稳定供给。
(四) 发达国家政策转折对我国的影响
我国的经济正日益同世界经济接轨,发达国家政策调整对我国农业发展的国际环境有重大的影响。据我们的初步分析,这种影响有以下方面:
1. 美国:农业生产潜力可能进一步得到释放。美国新的农业政策对世界农产品市场将产生多方面的影响,这对我国是机会与挑战并存。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农业出口国,美国主要农产品在世界市场的份额基本保持在1/3的水平上;特别是粮食,
|